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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名誉所长汪复教授任组长,现任所长张婴元教授任副组长之一的专家组编写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04年10月9日已由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予以发布施行。
中华医学会召集有关学会和来自北京、上海以及国内东北、西北、中南、西南等地区从事抗菌药物临床研究的医学、药学、细菌检验学、医院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在明确《指导原则》起草原则的基础上,组织临床感染病学、呼吸病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皮肤病学、眼科学、口腔科学等多学科领域的专家编写了该《指导原则》,并由中华医学会再次组织中华医学会有关专科分会及有关专家进行讨论,论证修订后形成该稿。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分别就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预防应用抗菌药物原则、制定合理用药方案及管理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要求,同时列举了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注意事项及导致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原则,以指导医师提高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防止滥用抗菌药物,减缓细菌耐药发生的速度和几率。
《指导原则》是我国首次制定的全面、系统的针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指导性文件,它的发布,对指导我国医师抗菌药物的应用,规范我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进一步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降低不良反应、减少药源性疾病发生率,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提升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同时降低不合理医药费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
当前各级医师需认真学习《指导原则》,逐步做到在医疗工作中贯彻实施《指导原则》,合理应用抗菌药,提高我国的抗菌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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